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学校的安排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一、 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 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报到
1.网上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3日08:00—3月26日18:00
材料上传及缴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官网通知。通过网上审查后,打印《复试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现场审查。
2.复试报到现场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8日08:30—17: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五华区滇缅大道374号)学术交流中心二楼报告厅
现场审核请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应届生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初试准考证
(5)亲笔签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复试通知书
(7)复试费缴费凭证
3.复试小组报到
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复试资料袋和复试秘书的联系方式,考生报到时将复试资料袋交给复试秘书,同时复试秘书明确告知考生复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留下考生联系电话。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5.对于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
三、 复试时间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研究生复试第一阶段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以各复试小组通知时间为准。
四、 调剂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五、 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医院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 复试结果公示与监督
医学教育处在8号楼704设立“复试招生工作信息栏”,向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及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到场查看结果,以免影响调剂。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七、 联系方式
电话: 0871-63402323(纪检办)
0871-63402209(医教处)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学教育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