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学校的安排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
(一)严把关键环节,公平公正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坚持立德树人,择优录取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审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审核各学科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结果资料,组织完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工作。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巡视小组
职 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全过程督导监察,对招生考试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动员布置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于3月14日召开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全体研究生导师及复试秘书、复试助理、巡视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讲解复试工作流程,强调有关政策规定及廉政风险防控要求,下发教育部、昆明医科大学及医院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和材料,对复试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四、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准备阶段
1.复试招生信息宣传与复试培训
通过挂网、链接等方式多渠道公布招生复试办法、实施步骤、复试流程。医学教育部召开专业复试工作会,向各招生专业印发招生复试相关文件与资料,对本年度相关改革举措进行重点说明,在8号楼703室设立“招生复试工作信息栏”,向考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及复试结果公示。
2.成立复试小组
(1)以上招生简章学科或专业分类,实行大类招生。各有关学科应按招生专业成立有导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并选定复试小组组长。要求同一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在复试小组统筹下,统一进行复试。
(2)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原则上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设秘书2人,复试助理多名,复试秘书及助理均要求在编在岗职工。复试小组成员名单要求3月17日前报医学教育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核,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分类复试,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命题、分类考试、分类招生。
3.成立命题小组
(1)各专业复试小组选定命题小组,确定命题小组负责人。命题小组成员名单要求3月17日前报医学教育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核,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命题工作专人负责,出题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试卷现场封存、统一保管,复试当天现场拆封。命题由各专业自题库中抽取各类型题目序号,现场由工作人员组卷、制卷,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3)命题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包括: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④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4.复试方式
(1)笔试:专业课、专业外语采取笔试的方式,由医学教育部统一组织,统一地点,统一监考。
(2)面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由各复试小组按计划时间段组织进行。
5.考生成绩: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6.工作要求
(1)命题人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签署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试题保密责任书,由医学教育部保存备查。
(2)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试题密封保管至复试开考当日。阅卷与评分须双签名。
(3)各复试小组应选择独立、安静的会议室或示教室作为复试场地和候考场地。各专业组要尽量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提供更多的温暖和关心。
(4)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复试程序,规范导师行为。录音摄像设备请各复试小组自行准备,考试结束后将考试全程摄像的内容存U盘上交存档备查。
(5)校院两级制定复试工作相关应急预案,公布申诉渠道。各复试专业组须考虑复试安全及应急措施,尤其是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和学科组,如专业学位考试涉及患者,需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纠纷发生。
7.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及报到接待
(1)复试资格审查:医学教育部通过网络核查考生资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打印复试通知书。
(2)复试专业组接待: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复试小组报到。复试小组秘书接受本专业考生报到,核查考生需要提交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应届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初试准考证、《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复试通知书》,收取以上相关材料备学校、学院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连同其余资料一并放入考生复试资料袋。
(二)复试阶段
1.复试小组预备会议:由复试小组组长召集,熟悉本专业复试流程和要求。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到齐后签署《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责任书》,方能开始复试,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记录全过程。
2.每场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均需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核工作签到表》,并签字,上交医学教育部备查。
3.现场开启密封的笔试考卷、面试考题。
4.面试要求:结构化面试,严格把握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
5.加强对考生外语,尤其是英语能力的测试。要求严格按《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实施方案》进行。
6.各复试专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考查; 对学术学位考生要注重对其科研潜能和创新意识的考查,突出其学术素养和科研思维的考查;对专业学位考生要注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及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考查;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考查实效性。
7.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导师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综合确定。
8.《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填写。复试小组秘书应清楚、详实、完整地记录复试全过程。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如专业课复试试题及答卷、外文书面翻译材料等)于复试结束两日内送交医学教育部审核,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方可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9.复试小组成员电话统一管理,不允许复试小组成员及秘书中途离开或接打电话。
10.关于招生指标与使用
(1)各复试小组须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未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2)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3)推免生经前期工作已录取,学科专业与学位类别已经确定,复试工作已完成。推免生的录取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11.巡视小组成员根据各专业复试安排,加强对招生复试的工作巡查。在各考场内负责全程监督,查看考官、考生行为,对复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巡查工作记录表》,上交医学教育部备查。
(三)复试后阶段
1.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最终成绩按照不同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分别进行排序,填写《招生考生复试情况公示》,经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及时送交医学教育部审核,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由医学教育部在招考公示栏中张榜公布。
2.做好落选考生的工作
医院、管理部门、复试小组成员要对落选考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开导和劝慰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种可能的矛盾和纠纷。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报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五、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
(一)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研究生管理部门、导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应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保密、亲属回避、廉政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维护学校和医院的声誉以及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不得以网络、自媒体等形式向外界传递招考的相关信息,凡违反有关招生、复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者,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将调查并进行处置。
(二)医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受理投诉及举报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举报电话:0871-63402323(纪检监察办公室)
0871-63402209(医学教育部)
举报信箱:53522282@qq.com
以上信息将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8号楼703招生复试工作信息栏公布。
六、本实施细则由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教育部负责解释。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学教育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