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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床位费 (单人间)”等11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试行价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量:13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52号)文件精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医院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均等的原则,合理制定以下项目价格,现公示如下:

      “床位费(单人间)”等10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序号

国家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试行价格(元)

1

011105000010000

床位费
(单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需求的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日

单人间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80

2

015300000180000

水疗费

通过在浸浴、淋浴、气泡浴、旋涡浴等各种水疗浴槽中,利用水的物理特性进行治疗。

所定价格涵盖体位摆放、水浴准备、浸泡治疗、观察记录、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不足10分钟不计费,超过10分钟按照1次计费。
2.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50

3

011107000010000

上门服务费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次·人

1.上门服务费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计价单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专业人员。例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同时提供上门服务的,收费为“上门服务费”价格×2。
3.“上门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为各类群体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不再以“上门+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400

4

013115000010000

心理治疗(个体)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半小时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400

5

013115000010001

心理治疗(个体)-每增加10分钟(加收)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在半小时基础上每增加10分钟。


10分钟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100

6

013115000020000

心理治疗(家庭)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家庭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家庭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小时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800

7

013115000020001

心理治疗(家庭)-每增加20分钟(加收)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家庭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家庭的心理疾病症状,在每小时基础上每增加20分钟。


20分钟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00

8

013115000030000

心理治疗(团体)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采取一对多或多对多的方式,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小时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00

9

013115000030001

心理治疗(团体)-每增加20分钟(加收)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采取一对多或多对多的方式,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在每小时基础上每增加20分钟。


20分钟

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50

10

013115000040000

心理咨询

由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针对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教育、指导、启发等适宜的咨询沟通手段,缓解患者心理问题。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咨询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不与心理治疗同时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00

 

      “特需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说明

试行
价格
(元)

生活设施

服务特色

1


特需床位费

床位·日


380

1.可调节病床,配套床上用餐桌;
2.独立卫生间、24小时提供热水;
3.配备沙发、茶几、饮水机、储物柜、书桌、电视机。
4.床旁呼叫系统及卫生间紧急呼叫系统。
5.冰箱、微波炉、吹风机。

1.三级医师查房;
2.多学科技术支持。对于有特殊治疗需求或疑难杂症者,可请全院多学科主任、专家会诊,共同制定诊疗方案;
3.协助相关检查预约;为患者提供送检服务;
4.为患者和家属提供
一对一的医疗保健心理卫生、家庭护理等知识的咨询与指导;
5.根据患者需求提供
陪护床。

 

      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与医院价格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4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