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呼吸内镜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规范性,强化呼吸内镜专业技术类人才的建设,不断提升呼吸内镜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以及《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关于2021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评函〔2021〕8号)文件要求,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镜诊疗中心现面向全省招收呼吸内镜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学员。
一、招生计划表
限制类诊疗技术名称 | 培训科室 | 培训时间 | 招生人数 | 培训基地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培训 费用 |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三级) | 呼吸医学与 危重症二病区 | 2025.09.01- 2026.04.30 | 4 | 李苒 13619669740 | 免费 |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四级) | 呼吸医学与 危重症二病区 | 2025.09.01- 2026.05.31 | 4 | 李苒 13619669740 | 免费 |
二、基地开展诊疗技术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镜诊疗中心具有强大且专业的呼吸内镜团队,目前独立开展经支气管镜高频电烧蚀术等24个呼吸内镜四级限制类诊疗技术,开展经支气管针吸活检术等9个呼吸内镜三级限制类诊疗技术。
三、培训学员资格要求
(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县级)医院、大型厂矿职工医院或部队团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
(二)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培训的技术要求专业一致;
(三)符合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要求(附件1),取得中职及以上资格;
(四)怀孕、哺乳期、传染病等影响培训学习效果及考核的医师不予以接收培训。
四、培训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招生计划简章发布后学员与各培训基地联系人联系,征得同意后,登录“云南医评”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中心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报名”→“培训基地”(选择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完成线上报名流程。
2.报名成功后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限制类技术培训申请》(附件2),由原单位医务科/处同意并盖章。
(二)报到
2025年9月1日,学员到培训科室报到,培训科室负责人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限制类技术培训申请》上签字盖章,基地联系人收齐学员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医务部(8号楼2楼201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领取胸牌。
五、培训内容
(一)培训形式
以呼吸内镜诊疗中心作为培训地点,由负责培训的科室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培训实行理论基础、实践操作、考核结业等形式进行。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免费
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六、证书获取
经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登录“云南医评”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中心业务”→“培训工作”→“培训电子证书”获取电子版《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医师申请个人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若学员同时需要取得进修结业证明或证书,除按照上述流程进行限制类技术报名和报到外,还需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办法》办理进修手续;若学员只进行限制类技术培训,没有办理进修手续,则不予办理进修结业证明或证书。
(二)若学员在进修期间拟进行限制类技术培训,请各基地负责人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限制类技术培训申请》上签字盖章后(原单位无需盖章),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医务部(8号楼2楼201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
(三)若本院医师在本院进行限制类技术培训,只需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限制类技术培训申请》,科室主任签字盖科章,再由基地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医务部备案。
(四)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基地学员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若有请假需求,必须提前向培训科室负责人进行报备,并获得批准。
(五)在培训期间遇到任何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医务部、保卫部进行联系、备案。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医务部。
八、联系方式
医务部联系方式:陶敏 电话:0871-63402252
保卫部联系方式:0871-63402210。
附件1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pdf